首选,从你的说法来看,你哥的公司应该没有为你哥缴交社保,也就是没有缴交工伤保险。这点就违反了劳动法,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你哥在工作期间手指受到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是工伤。
再来就是要求做出你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因为不知道断的是哪几根手指,所有具体等级不清楚,但应该是七级至十级伤残之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但这些待遇的前提是参保,如果真的没参保可以根据资料,找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对公司进行投诉,再不行就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具体可以找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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