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的回答!
按你们所说的,我的情况不构成婚姻,是同居!
想问问,如果想解除这种同居关系,需要什么公证吗?她说她走,女儿归我。这样口头上的协议生效吗?财产方面又是怎样的?我自己的想法:我们分开,写份协议书,双方签字,然后就各走各路!这个协议书需要公证人吗?
夫妻双方有同居的义务,如果不是夫妻关系而同居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双方感情不合,可以解除同居关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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