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款人能否以银行转账单作为还款?


2007年,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大伯借款15万元,并向大伯写下借款字据,写明08年1月归还。
我已经在08年01月26日归还借款。当时大伯有急事未及时写收条,到后面不同意写收条。,现在大伯到法院告我要求归还借款。请问,有借据的情况下,借款人已还款,收款人不写收条可否以银行转账单为依据,作为已经还款的凭证,这样可否使原来的借款借据作废再无法生效。请赐教。谢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可见,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债务人应当对已经还款承担举证责任。
3、在诉讼实践中,转账记录需要结合借款到期时间和有无其他经济往来确定是否可以证明债务人已经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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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9
银行转账一般是在24小时之内完成。
银行卡跨行转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账:
支付宝转账;
网银转账;
银行柜台转账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银行的转帐单可以作为已还款的证据之一,还可以结合包括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认定是否已还款。
银行单据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使用.
可以
银行签章的转帐单有证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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