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歌的题材内容可分为:
1、咏物诗:诗人对所咏之物的外形、特点、神韵、品格进行描摹,以寄托诗人自己的感情,表达诗人的精神、品质或理想。
2、咏史诗:借古人的遭遇来类比自己的遭遇,抒写怀才不遇之叹,壮志难酬、报国无门的悲伤,或对现实不重用人才进行批评。借古讽今,抒发昔盛今衰、古今变化的感慨。赞扬古人建功立业的事迹,表达自己渴望建功立业的雄心。
3、边塞诗:表达的情感多以爱国主义为主旋律,或表现战士勇于杀敌;或抒发保家卫国的决心。气魄沉
雄、慷慨悲凉。揭露战争的残酷性、非正义性。表现对战争的厌恶,对家乡、亲人的思念。
4、抒情诗:歌咏山水名胜、描写自然景色的抒情诗歌。古代有些诗人由于不满现实,常寄情于山水,通过描绘江湖风光、自然风景平寄寓自己的思想感情。这类诗常将要抒发的情感寄寓在后描写的景物之中,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寓情于景,其风格清新自然。
从诗歌的形式可分为:
1、格律诗:也称近体诗,主要分为绝句和律诗,按照每句的字数,可分为五言和七言。篇式、句式有一定规格,音韵有一定规律,变化使用也要求遵守一定的规则。格律诗的3个基本要素:诗韵、平仄、对仗。
2、自由诗:自由诗又称新诗,这是相对旧体诗而言的。它在章节、音步、押韵等方面都比较自由、灵活,没有格律诗那样严格、固定的限制和约束。由于不受格律的限制,所以称为自由诗。
3、韵脚诗:属于文学体裁的一种,泛指每一行诗的结尾均须押韵,诗读起来朗朗上口如同歌谣。
4、散文诗:就是散文与诗歌的结合体。散文诗具有一般诗歌的特点,它凝练、形象,内容的跳跃性大,有激情和意境,虽不分行,不押韵,却具有内在的自然节奏。散文诗又具有一般散文的要求,文字自由活泼,手法不拘一格,如行云流水,如石雕木刻,其形散而神聚,博而不杂。
扩展资料
诗歌按按音律分类,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古体诗和近体诗是唐代形成的概念。
1、古体诗:包括古诗(唐以前的诗歌)、楚辞、乐府诗。“歌”、“歌行”、“引”、“曲”、“吟”等古诗题材的诗歌也属古体诗。古体诗不讲对仗,押韵较自由。
古体诗的发展轨迹:《诗经》→楚辞
→汉赋→汉乐府→魏晋南北朝民歌→建安诗歌→陶诗等文人五言诗→唐代的古风、新乐府。
(1)楚辞体:是战国时期楚国屈原所创的一种诗歌形式,其特点是运用楚地方言、声韵,具有浓
厚的楚地色彩。东汉刘向的《楚辞》,全书十七篇,以屈原作品为主,而屈原作品又以《离骚》为
代表作,后人因此又称“楚辞体”为“骚体”。
(2)乐府:乐府是自秦代以来朝廷设立的管理音乐机构,汉武帝时期大规模扩建,从民间搜集了
大量的诗歌,后人统称为汉乐府,后乐府成为了一种诗歌体裁。
2、近体诗:与古体诗相对的近体诗又称今体诗,是唐代形成的一种格律体诗,分为两种,其字
数、句数、平仄、用韵等都有严格规定。
(1)绝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简称五绝,七言的简称七绝。
(2)律诗:每首八句,五言的简称五律,七言的简称七律,超过八句的称为排律(或长律)。
律诗格律极严,篇有定句(除排律外),句有定字,韵有定位(押韵位置固定),字有定声(诗中各字的平仄声调固定),联有定对(律诗中间两联必须对仗)。
例如,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的律诗,每首四联八句,每句字数必须相同,可四韵或五韵,中间两联必须对仗,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如果在律诗定格基础上加以铺排延续到十句以上,则称排律,除首末两联外,上下句都需对仗,也有隔句相对的,称为“扇对”。
(3)词:又称为诗余、长短句、曲子、曲子词、乐府等。
其特点是调有定格,句有定数,字有定
声。字数不同可分为长调、中调、小令。词有单调和双调之分,双调就是分两大段,两段的平仄、字数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单调只有一段。词的一段叫一阕或一片,第一段叫前阕、上阕、上片,第二段叫后阕、下阕、下片。
(4)曲:又称为词余、乐府。元曲包括散曲和杂剧。
散曲兴起于金,兴盛于元,体式与词相近,特点是可以在字数定格外加衬字,较多使用口语。散曲包括小令、套数两种。套数是连贯成套的曲子,至少是两曲,多则几十曲。每一套数都以第一首曲的曲牌作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须同一宫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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