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跟我老公在一起6年有个5岁的女儿,现在想分开,这样的协议书有用吗?要去哪个地方公证才能生效吗?找什么样的见证人才能有用?我们没房没车 就一个女儿,说好了已经归我(女方)谢谢急急急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与————于————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经营管理————店两处,解除同居关系后仍由————继续经营收益,店内一应物品均归————所有。
三、同居期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路——号门面房两处,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已交纳,自本协议签订后两处门面房的一切权利均归————享有。
四、————同意向————支付现金——元,其中————万已于————年——月——日支付,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万元,现已支付。
五、对于共居期间各自财产及财产收益各归各有,各自债务自行偿还。
六、儿/女————生于————年——月——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抚养,————不负担儿/女抚养费,儿/女依法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额医疗费等任何费用均由————独自承担。————享有探视儿/女的权利,——不得借故阻挠。
七、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及时将双方已解除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朋、邻里公示。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双方有同居的义务,如果不是夫妻关系而同居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双方感情不合,可以解除同居关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28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效,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婚同居的解除同居关系只需要双方协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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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2-10
1、你们一起生活了6年,那么同居关系应该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后,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不属于事实婚姻。因为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2、既然属于同居关系,就财产、孩子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无争议,双方自行达成协议即有法律效力,公证不是必要条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10
非法同居本身就不是合法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无需解除,但是有子女抚养问题的话,双方约定下,如果说双方没有争议的话,就没问题。主要是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
第4个回答  2010-12-10
非法同居是不需要经过解除程序的,但是有子女抚养问题的话,双方约定下,如果说双方没有争议的话,就没问题。主要是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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