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宁厨具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钢铁是从北方钢铁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处购入

利宁厨具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钢铁是从北方钢铁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处购入,则每顿为50000元(含税),若从德平钢厂(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则可取的由所得税所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含税价格为44000元,试作为该企业是否应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已知城建税为17%,教育附加税为3%)

第1个回答  2010-12-04
假设一吨钢生产的厨具为不含税10万元,那么,从北方钢铁厂购入,则交增值税=100000*17%-50000/(1+17%)*17%=17000-7264.96=9735.04元。那么成本=50000/(1+17%)+50000/(1+17%)*(7%+3%)=47008.55元。
如果从德平钢厂(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则交增值税=100000*17%-44000/(1+3%)*3%=17000-1281.55=15718.45。那么成本=44000/(1+3%)+44000/(1+3%)*(7%+3%)=46990.29元。
从上面的计算得出,两家造成成本差不多,对所得税没有什么影响。增值税是价外税,不会对企业造成影响,但是从小规模进货,从公司反映出上交增值税多的多,好看的多,交税多社会影响好的多,从这方面应该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利好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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