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遗产吗

如题所述

需要有看同居的开始时间是哪一年。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02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 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

第2个回答  2016-12-21
不可以,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第3个回答  2016-12-21
没有夫妻关系,或者没有血缘关系是不能继承遗产的,现在不存在事实婚姻了,只有领证才算夫妻,才能继承对方遗产,同居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第4个回答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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