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骨折伤残鉴定十级能得多少赔偿金

如题所述

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计算标准: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民)人均收入×20年×伤残指数,公式的各项参数确定标准如下:
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民)人均收入依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2008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记载“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11496元,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634元”。
②、伤残指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进行确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一级(100%)到第十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即伤残指数)为:一级100%;二级
90%;三级
80%;四级
70%;五级
60%;六级
50%;七级
40%;...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计算标准: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民)人均收入×20年×伤残指数,公式的各项参数确定标准如下:
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民)人均收入依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2008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记载“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11496元,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634元”。
②、伤残指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进行确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一级(100%)到第十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即伤残指数)为:一级100%;二级
90%;三级
80%;四级
70%;五级
60%;六级
50%;七级
40%;八级
30%;九级
20%;十级
10%。
因此,以云南省的人均收入标准为例,依据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各伤残等级对应的残疾赔偿金为:伤残等级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一级伤残
52680元
229920元二级伤残
47412元
206928元三级伤残
42144元
183936元四级伤残
36876元
160944元五级伤残
31608元
137952元六级伤残
26340元
114960元七级伤残
21072元
91968元八级伤残
15804元
68976元九级伤残
10536元
45984元十级伤残
5268元
22992元
以上是受害人经鉴定仅构成一项伤残等级的情形,在实践中,会存在受害人身体多处受到伤害,同时构成两项或两项以上伤残等级的情形,此时的残疾赔偿金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来确定“伤残赔偿附加系数”后,按照规定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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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05

各人的金额都不一样的,具体看从事职业,年龄和事故来判断。

十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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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1-04
十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可去通过与 法·律的 平台中:http://tieba.baidu.com/f?kw=%B7%A8%C2%C9%D7%C9%D1%AF&fr=index 去叙述 问题 ,提问 与 法律 专家 们 去 看一下 实际自己的赔偿数额啊。
以下这些解释仅供参考。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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