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
2、于国际法许可之限度内,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之利益;
3、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
4、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之状况及发展情形,向派遣国政府具报;
5、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之友好关系,及发展两国间之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
扩展资料:
大使馆的起源
据历史记载,在很早的时候,希腊城市国家之间就已相互派驻特别使团。希腊历史学家苏基迪季斯曾谈到希腊人之间的外交关系,据说,即使在那时,城市国家已在各自领土上接受大使,并以礼仪相待。
古罗马人也同一些邻邦保持着条约关系,他们的外交使节积极参与了建立这种关系。古罗马人尊重外国使节,一般避免干预专门派往罗马的外国大使的个人和财产事务。
同一时期的亚洲诸国也同邻国保持着外交关系,并经常派出和接受外交使节。古代印度存在着大量关于外交事务的规则。如考底利耶的《利论》,卡门达卡的《政论》以及《鱼往世书》就含有这类规则。
在西亚,从伊斯兰教祖穆罕默德开始,就为宗教和政治目的向国外派遣使者。根据穆斯林历史记载,穆罕默德曾向拜占庭、埃及、波斯和埃塞俄比亚派遣过使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