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最低还款额为当月应还款的最低额度,一般为应还款项的10%,使用最低还款额即激活循环信用,产生循环利息。
① 从记账日(消费日)起按每笔交易计算,日利息万分之五;
② 累计到发生还款的日子,在抵扣还款后,根据剩余欠款重新计算利息;
③ 每期到账单日将上期利息累计计入本金。
循环利息举例说明:
假如账单日为每月5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3日;4月5日银行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从3月5日至4月5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
假设本期账单内仅有一笔消费,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商户请款时间为3月30日;
本期账单列印“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不同情况下,循环利息分别为:
① 若于4月23日前,全额还清¥1,000元,则在5月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0;
② 若于4月23日当天,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5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为¥17.85元。
具体计算如下:1000元×0.05%×24天(3月30日至4月22日)+(1000-100)元×0.05%×13天(4月23日至5月5日),循环利息= 17.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