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程部一名工程师,公司想逼我走,将我负责技术的部门关掉,然后出通告说将此部门纳入生产部,同时也把我调入生产部。我的问题是,不和我协商,也不告之我的薪水是否变动,职位是否变动,工作内容是否变动,然后强行把我调离本部门,这样是不是违法?我可以拒绝吗?如果公司口头说一切都不变,直接去生产部就行,我可否要求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写下协议,双方签字确定后我才去生产部,如果公司不同意写协议,我能否拒绝公司的调职作为?同一天,公司又出通告,限我三天内搬出现在我住的单人宿舍,要我入住四人间,降低我的福利,我五年前以工程师的职务招入公司,一来就是住的单人间,现在公司特意为难我,就叫我搬去四人间,这样算不算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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