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订婚后,因性格不合女方要求退婚,并主动退还首饰礼金,男方要求退还酒席钱,这样合理吗?应该退吗?

如题所述

不合理,这只有道义上的责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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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14
彩礼依法可以退,但要求退酒席钱就不合理了,也没有法律依据。
第2个回答  2017-06-13
女方应当退还首饰礼金,酒席的钱由双方协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3个回答  2014-08-26
彩礼可以退,酒席钱就不是法定要退的钱了。性格不和又不是女方一方的过错。
第4个回答  2014-08-26
合理,要求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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