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经济赔偿问题

我是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是一家国企,工作将近六年,合同即将到期,用工单位通知不再续签,但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按照劳动法规定,我是否可以向劳务公司或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赔偿,如果劳务公司不赔偿,在之前几年签过的合同都没有给我,工资条没有,工资卡也换过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手续?还有,用工单位是不是需要出一份正式的关于不续签合同的文件?如果拒绝提供怎么办?

用工单位通知你不再续签,是口头通知的对么,那么你的派遣公司是否对你做出过任何通知呢?作为派遣用工,如果你的派遣公司没有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就无法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你离职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也通知过你的话,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你均可前往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这里面有些你是要注意的,比如之前几年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你没有,你不用负责出示,你只需要在你的仲裁主张中提出一条前几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派遣公司仍在用工,所以申请前几年无合同期间的工作需要赔付双倍工资,你们派遣公司为了避免赔付你双倍工资,必然要自己拿出你当初的劳动合同来证明你当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次是你没有工资条,但是可以用工资卡打流水单,即便中途更换过工资卡,你之前的流水单也依然管用,只要你没销卡就行,如果你销卡了的话,就只能找同事证明,而这种情况下,仲裁庭认可的是在职员工的书面证明,对已离职员工的书面证明很少采纳,顶多是参考意见。

申请劳动仲裁你就记得一件事,那就是目的明确,比如你是为了要离职的经济补偿金,那么你在上交仲裁的所有书面文件中,一定要围绕这个核心来,所有的主张都可以用来做铺垫,就是为了证明你在这家企业工作了这么久,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所以你依法申请经济补偿金,记住证据、依法与合法这三个关键,你就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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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9
你好,你在该公司实际工作多长时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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