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2-13
看你的意思应该是债权人申请了诉讼中保全。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当然是有这个权力的。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它是人民法院维护当事人利益、促使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强制措施是在一定的期限内限制当事人对该项财产进行支配、处分,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
债权人可能提供了相当的担保,也可能是法院主动采取的保全措施。
不过什么难道两年内你们一直在还利息而本金未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