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扩展资料
视个案提供取保候审的依据材料
(一)由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作申请人的,提供其与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二)嫌疑人、被告人患严重疾病或受重伤的证明材料,如病历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三)女嫌疑人、被告人怀孕或正在哺乳其婴儿的证明材料。
(四)嫌疑人、被告人残疾证明。
(五)嫌疑人、被告人获奖证书。
(六)嫌疑人、被告人在校学习的证明材料。
(七)嫌疑人、被告人一贯表现的证明材料。可由其所在单位、学校、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八)拘留或逮捕通知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取保候审
看具体情况,取保候审,针对的是犯罪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等,这是一个前提,即当事人面临被刑事追诉的可能,是作为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有可能被判处刑罚;如果最终不起诉,或撤案的,自然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12个月,如果取保候审到期的,应当解除取保。
1、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