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破损严重,我方车报废了,人又受伤了,住院做手术了,我方没任何保险

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破损严重,我方车报废了,人又受伤了,住院做手术了,我方没任何保险对方车买的是全险,事故责任书已经下了,他是全责,我这边人伤情比较重,当时自己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看病做手术的,现在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人员说将我们自己垫付的医疗费用要打到对方账户,保险公司这样做对吗

您好 如果对方已经赔偿医疗费的话,你垫付的医疗费是不需要给对方的 具体的建议您咨询一下律师吧【400-000-916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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