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遗嘱情况下如何继承房产?

如题所述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19

按照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扩展资料:

房产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3个证明和2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

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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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陈女士:我们家有一套房产,产权人是我父亲,我父亲于2004年去世,房产一直未过户,户口本上是我母亲和我侄女的名字,我们姐弟三人的名字均不在户口上,现在我弟弟(我侄女的父亲)想借我母亲的名义将此房出售。请问:一、在我和我妹妹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是否可以卖出去?二、在我和我妹妹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是否合法有效?三、假如我俩同意此房屋出售,我或我妹妹有没有优先购买权?四、如此房作为遗产,该怎样分割?
房师傅:1、该房产无论是否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父亲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你们兄妹以及母亲均有继承权。因此,在你和妹妹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房产应当无法办理过户;2、如前所述,在你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法办理过户,因此不存在是否有效的问题。3、对于优先购买问题,在房屋出售之前可以由自家人协商确定。4、对于房产的遗产继承,需要确定该房产是否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这影响到继承份额。若该房产是在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二位老人对于财产问题没有约定,则该房产为二老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该房产的二分之一作为遗产进行划分。你父亲若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你们兄妹三人和母亲平均分配该房产的二分之一,你将占有12.5%。若该房产系你父亲婚前所购或你父母约定为你父亲个人所有,则该整个房产为你父亲的遗产,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你们兄妹和母亲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划分房产,你可得25%
房师傅:提前还贷后,可申请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应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市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申请提取时请将以上材料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09

“房产证”上是父母的名字,但是没有留遗嘱,这应该如何过户呢?

第4个回答  2019-05-01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遗嘱生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进行财产分割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失效的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何为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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