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父亲过世了,父亲的父母还在,父亲的父母有分割权吗?

如题所述

只要房子是合法的,爷爷奶奶、母亲、子女就有继承的权利,但是如果房子是父母共有财产,那么就要先把房子分给母亲一半,剩下的一半爷爷奶奶、母亲、子女再去平分,如果不是共有财产,那么就是所有人直接平分。但是在这个案例中,如果是母亲先离世,而且母亲离世前没有其他形式的财产分割或者继承,应当默认为父亲全部继承房子,那么父亲离世后,就应当是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
顺便提一下,不是我挑事。。爷爷奶奶继承的房子部分,本案例中的子女是可以代位继承的,相当于子女代替父母继承了爷爷奶奶,但是父母的兄弟,也就是叔叔大爷神马的和子女是有同样的继承权利的~ 恩,暂时就想到这么多,后面是继承法的部分条文~
继承法第一章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二章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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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8
要看有父亲名字的那个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母亲的那一份就是遗产,在母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父母、子女都是其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属于母亲的份额。不过,一般的习惯是,母亲死亡,父亲还在,是不会分割母亲遗产的。免得父亲伤心,一家人伤和气。再说,房子的一半是属于健在的父亲,而且父亲也是母亲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之一,还要再分一份。这样,房子的大部分是属于父亲的。儿女们也分不了多少。
如果该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父亲个人的,在母亲死亡的情况下,儿女们是不能分的。
第2个回答  2019-06-12
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但是只能继承你父亲的那一部分,你母亲的那一部分无权继承。
第3个回答  2019-02-01
对于你父亲你的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他的父母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4个回答  2019-01-28
父亲的父母也就是你的爷爷奶奶,他们有分割权的,也就是房子的一半再进行分割,有继承权的都可以分的,如想知道的清楚点,还是网上再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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