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支一扶的报考条件是:
1、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5、同时各地三支一扶考试报考条件并不一致,具体大家请关注各地人事考试网以及三支一扶招募网。
二、考试科目: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面试和考核由“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扩展资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政府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负责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的发放,交纳保险费用,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招募对象一般为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基本条件为: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同时各地三支一扶考试报考条件并不一致,具体大家请关注各地人事考试网以及三支一扶招募网。
拓展资料:
计划落实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实施过程
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通知》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工作时限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目前部分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聘这部分大学生。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6]1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或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相关政策
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贴,补贴标准根据每省情况各不相同。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毕业生按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农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负责按月发放。
保险:服务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要求,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体检:“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费用标准为300元/人。
经费:“三支一扶”计划所需各项经费,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解决。其中,到30个经济欠发达县服务的生活、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负担;到其他县(市、区)服务的生活、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由所在市、县(市、区)财政负担,省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财政困难县予以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体检和培训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
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是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基本条件是: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上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教育、经济类为重点,同时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已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计划
每年4月2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收集、汇总当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并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统一规划和有关要求,综合确定各市招募岗位和数量,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形成全省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于每年5月份面向社会发布。
2、组织招募
各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报名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6月上旬完成。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要求,对报名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确定服务人员初选名单,于6月中旬报送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
3、确定人选
6月下旬,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各市确定的人选审核后,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学生进行体检。经审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其填写《XX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同时与服务单位签署《XX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6月底前,将确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4、培训上岗
“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也应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
培训工作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由省教育厅、农业厅、卫生厅、扶贫办等部门按不同服务项目人员分别组织。培训时间一般为5天。
被招募高校毕业生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出具招募通知。毕业生接到招募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服务县的政府人事部门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招募。
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可列入学校当年就业率统计。
参考资料:“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百度百科:三支一扶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三支一扶”考试的具体报考条件,各省市区的规定不尽一致,但都有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以具有本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应届毕业生为主,以具有本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前两年的往届毕业生为辅。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养殖类等相关涉农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大类)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从事水利工作的须是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拓展内容: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人事部门在“三支一扶”计划领导和工作机构中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要加强调研与指导,制定好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及时了解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映沟通。“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三支一扶”工作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三支一扶”计划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人了解、更多的单位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向往农村基层,真正唱响“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主旋律。同时,充分利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宣传优势,加强对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及就业观、创业观和艰苦奋斗理念的教育,号召广大同学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和才智。
(三)坚持标准,严肃纪律
各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机构要根据服务单位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服务岗位,并按岗位条件和工作程序招募人员。招募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选拔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大学生参加这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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