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给了别人,营业执照是不能用的了,如果需要用到营业执照需要另外再去办理一个。
一、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2、从业人员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二、私营企业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工商局);
2、办私章,验资报告(公安特行科、银行);
3、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5、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局) ;
6、开立银行基本帐户(银行);
6、申领发票(税务局)。
从受理日起(即交表日起),按《条例》规定在三十天内,力争在十天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12月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册公司须知:实缴制已改为认缴制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这一改革有利于个体创业、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个体登记
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店面转让给了别人,营业执照是不能用的了,如果需要用到营业执照需要另外再去办理一个。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从业人员证明;
经营场地证明;
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私营企业办理流程:
企业名称核准(工商局);
办私章,验资报告(公安特行科、银行);
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局) ;
开立银行基本帐户(银行);
申领发票(税务局)。
从受理日起(即交表日起),按《条例》规定在三十天内,力争在十天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店面转让给了别人,营业执照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由新的经营者办理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不能转让给他人继续使用的。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