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有期徒刑,本人没有什么技术创新,至少会坐多少年出来
追答只要表现好,估计减个三、五年不成问题。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一审中院判决前没有赔偿受害人亲属,现在赔偿还有用吗?
公安机关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检察院没有改变罪名,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决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一审中院判决前没有赔偿受害人亲属,判决后还还可以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