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很多债权人往往抱着这种想法去讨债,殊不知,讨债本身不犯法一旦讨债手法不当,反倒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有时候我们会看见,有的人讨债不成,就直接住到债务人的家里去了,你不还钱我住到你还为止。那么住债务人家里,这种行为违不违法呢?首先,家(房子)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咱们的基本法《宪法》第三十九条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没有所有权人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得强行进入。因此,如果债务人允许你居住的,当然没有问题啦,但是如果对方不允许的话,你强行居住就是违法违规的了,轻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严重的有可能触犯刑法。律师提醒: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使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类似于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不仅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反而会弄巧成拙,赔了夫人又折兵。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违法入侵住宅是违法的,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对于接受债权人委托代为与债务人交涉催要债务的人而言,正常交涉催要可以。但不能有违法行为。
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是牵连犯还是吸收犯,我国刑法学界还存有争议。主要由于作为独立的犯罪形态,实施了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犯罪。
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为了自己的私利,采取非法侵入住宅的方法威胁别人,施加压力,强迫他人为自己解决问题。如要求调资、调换工种等。也有的以非法侵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住宅作为要挟行政机关的手段,以达到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对自己有利目的。
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这是一个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人权理念和准则,行政机关也不能例外。公权不同于私权,凡是法律没有赋予的,公权机关就不能进行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