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5000~6000万的人是同性恋或双性恋,男多于女,大约2:1。这个比例与西方国及大多数东方邻国基本一致,即人群的3~5%。
继发性的、境遇性的同性恋无需特别干预,随时可以改
双性恋的人是要看社会环境和人际机遇,遇到了什么性别的合适的人,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
性取向。虽然在适婚年龄他们往往可以随大流地与异性结婚,但免不了精神或/和肉体出轨,去体验更有魅力的同性恋感情和不一样的性爱感受。他们在生物性驱动力与社会道德之间要做出平衡或选择,有的人自制力比较高(或机会少),仅限于精神出轨,通过性幻想、网络视频满足一下;更多的双性恋人会瞒着配偶,找同性去弥补性取向的那一部分缺憾。
而纯粹的、原发(天生)的同性恋(下简称“同性恋)是无法改变的。这部分人主要是由于生物学基因的遗传与变异以及
表观遗传学的N-甲基化所形成,一般在3~5岁、最迟到
青春发育期,自己就有了“异样”的感觉:不喜欢异性而仰慕、暗恋甚至追求同性。目前医学科学没有搞清楚导致同性恋原因,而且许多的科学家,包括医学生物学、伦理学、历史学与社会科学家认为,不应该违背生物学本能,做人为的刻意改变,因为唯一可能改变的方法只能是“
转基因”之类的生物工程,而且,生物工程只能针对基因,在精子、卵子结合之前或胚胎早期实施,而不是对已经长完整的人。全世界早在30年前就达成了共识:同性恋不是犯罪,不是疾病,同性恋只是正常人中的少数,同性恋完全正常。所以,作为一名同性恋,要接受改变不了的生物学本质,接受自己是“正常人”无需也无法改变的事实。绝对不要怕父母伤心或必须为家族生个孩子,而勉强去和异性结婚,更不要为了害怕歧视,而勉强自己随大流结婚。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同性恋,或是自己是缺乏相关知识,或是屈服于世俗和父母的压力,与异性结了婚,但没有一个同性恋因为结了婚而变成异性恋,相反,他们往往在半年到1年之内就会“露馅”——即使对配偶再好,也掩饰不了自己的“
性无能”状态。谎言一旦被揭穿,
婚变、诉讼就会发生,可能还会有许多流言蜚语,更加丢面子;即使有了孩子,家庭也难以完整。真是实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