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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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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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1)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未签署离婚协议,则即使已对财产、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也不能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是否确属自愿离婚,是否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审查确属自愿并签署离婚协议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几类情形:①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②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③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④虽进行婚姻登记但登记的地点并不在中国内地的。
审理离婚案件必须首先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后一般会产生两种法律后果:①男女双方对离婚的各方面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签字后发生离婚的效力。②在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财产和子女等问题作出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发生离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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