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综合奖学金的评定(资料或思路均可,追加分)

奖学金制度是高校普遍采用的一种对学生进行奖励、激励的制度,评定奖学金成为高校每年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奖学金评定有其明确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学校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奖学金评定对学生的行为具有导向功能。
目前,高校奖学金主要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大类。综合奖学金主要是对各方面表现都比较优秀的学生设立的,单项奖学金则主要是针对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学生设立的。
考虑到该班级所在学校对奖学金的评定有基本条件限制,如考试课成绩不能低于70分等,表中只给出了满足基本条件的同学的信息。请建立数学模型,根据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Excel中的相关数据,选择一种合理的方法,计算出学生的综合成绩(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两部分),并给出具体排名。
(2) 结合你所了解的相关情况,确定出综合成绩、卫生、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和学生民主投票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所占的权重。
注意,权重应该与学校希望实现的培养目标一致,即各部分的权重应该体现出学校对学生各方面要求的侧重,以引导学生按照学校的培养目标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
对表格中的数据,说明如下:
①为了简化问题,对于获奖情况,不管是科技类还是文艺类等方面的获奖,我们只考虑获奖级别的差异,而不考虑获奖内容的差别。
②该班级总人数为32,为了得到该班同学的民主测评情况,要求该班级所有同学根据自己的了解,为自己认为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同学投票。每人至多投10票,表中“学生投票”列是统计得到的每个同学的得票数。
(3) 该班级的奖学金获奖指标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请给出具体获奖名单。
(4) 撰写一篇不超过2页的奖学金评定说明,向负责奖学金评定的人(如班主任、班长等)阐述你们计算奖学金的主要依据和过程。如果你的模型中用到的数学方法比较复杂,可以简化模型的相关内容,以方便具体计算过程,提高模型的实用性。

这种题目老师会在网上搜索答案的,你就不要费时间抄袭了,抓紧时间自己做吧,祝你好运~~~

给你一个小参考: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南师范大学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10月份进行。

第三条 综合奖学金原则上按同年级同专业拉通评定,获奖名额总数以学院为单位统计。

第四条 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负责本院综合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学工办负责组织本院学生的推荐和材料整理工作;学生工作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专门的评审会进行评审。�

第五条 凡在我校注册学习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 综合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基本素质、学习成绩、创新素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不得轮流或平均发放。

第二章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第七条:综合奖学金的等级与标准: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第八条:综合奖学金评定的比例:

特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5‰评定;

一等奖学金(含特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

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30%评定。

特等奖学金从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如一、二等奖学金评不满时,相应的二、三等奖学金可增加名额(本学院奖学金总额保持不变)。

第九条: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申报任何等级的综合奖学金评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勇于创新。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4.凡获奖学金必须体育达标,英语、计算机应通过规定级别。

(二)申报特等奖学金的条件: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10%。

(三)申报一等奖学金的条件: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15%。

(四)申报二等奖学金的条件: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20%。

(五)申报三等奖学金的条件: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50%。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本学年度综合奖学金。

(一)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二)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

(三)有课程初修成绩不及格记录(含限选课、中期水平考试)的学生;

(四)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五)所在寝室、班级被学校通报批评的学生。

第十条:荣誉称号的授予:

(一)所有获得各个等级奖学金的学生均授予相应等级的“湖南师范大学综合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二)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均授予“湖南师范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均授予“湖南师范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与奖金发放:

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奖学金获得者的名单经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民主评议后,由学院审批,并在学院公示,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经学校批准后,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十二条:《登记表》的填写与存档:

经学院审批推荐参加综合素质奖的学生均需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综合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的学生还需要填写《湖南师范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生在评奖年度或评奖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纪律受到学校处分者,若已获得奖学金,应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当年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第十四条 本条例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二00九年九月起实施。原《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凡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湖南师范大学

200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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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1
前两问是第三题的铺垫,用AHM模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评分,根据评分进行排名哈
第2个回答  2011-05-02
明天八点以后。。。我可以把我们的论文发给你~~要的话留邮箱。。。
第3个回答  2011-05-02
丢人!什么都想抄袭。退赛得了
第4个回答  2011-05-03
还匿名,敢做不敢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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