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入职,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但过了一周后不想干了,可以吗

公司业务是对日的项目,会要求我赔偿吗
干了一周后就是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个工作,坚持不下去,而且公司内部的一些制度我接受不了,在这五天内公司都是在给我培训,给我发了跟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笔记本和笔之类的东西,现在我不要钱,只想走人,跟公司签订合同时提交的材料能返还给我吗,因为这是我的第二份工作,我交的材料里包含上一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还有会不会影响我找下一份工作呀
拜托哪位大神指点迷津,小人不胜感激!

可以啊,而且你在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辞职,只需提前3天申请,找领导签字,然后,办理工作交接,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当然,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反映到劳动局解决。追问

干了五天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个工作,坚持不下去,而且公司内部的一些制度我接受不了,在这五天内公司都是在给我培训,给我发了跟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本和笔之类的东西,现在我也不指望能给我钱,因为毕竟没给我公司创造财富,只想走人,跟公司签订合同时提交的材料能返还给我吗,因为这是我的第二份工作,我交的材料里包含上一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还有会不会影响我找下一份工作呀
拜托大神指点迷津,小人不胜感激!

追答

提交辞职信,然后,要求公司退还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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