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困惑
王某是国内知名学者,国学大师。在度过了90个春秋后,突然去世。王某去世前没有立遗嘱,依据法律,王某的继承人要按照怎样的顺序来继承王某的遗产呢?
律师答疑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顺序有明确的规定。基本上是按照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确定的,反映了家庭成员间亲疏远近的程度,按照亲密至疏远的顺序排列。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条链接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2.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3.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法理荟萃
法定继承顺序的确定,既要考虑到血缘远近,也要考虑到收养、继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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