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18年了,房子是婚前财产,有一个17周岁的儿子和9岁的小儿子,结婚18年了,现如果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财产,女方想把两个孩子都给男方,法院会同意吗,这样的情况女方能占什么优势吗??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若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没有约定或者就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如果女方拿抚养费大儿子到了18周岁还要继续拿吗?
追答到18周岁如果不上学就不需要出了,如果孩子上学或者得病你还需要支付。
房子虽然是婚前财产,但已经结婚十多年了,不算共同财产吗?
追答不算,
婚姻法有规定,只要是婚前购买的住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住房就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
你们结婚生活100年,只要没有办理加名字手续,这房子还是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