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考(公共科目)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
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考试科类;考试科目; 录取类别:文科;大学语文、英语 ; 文史类、法学类、教育类、艺术类理科;高等数学、英语; 理工类、经管类、农学类、医学类、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2)校考(专业科目)
基础课和专业课,基础课为省统考,专业课为本科院校出题。
扩展资料:
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
学前教育是指出生至六、七岁儿童的教育,包括学前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主要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师、科研人员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广播、影视、书刊等各类大众传媒的策划和制作人员,相关企业(如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和食品等)从事设计制作和营销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