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 法院通知4月8日开庭 可是被告有向法院写了延期申请,并庭外调解 请问我该怎么办?

今天已到开庭时间了,可是我去法院后 给法院打电话 他们又说法官出差了 到周一等通知 我该怎么办 我有权利拒绝 延期审理和庭外调解吗?

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不同意庭外调解,再次请求上诉,法院会支持你的合理上诉请求。

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11
一、关于延期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
这是一项弹性规定,以适应诉讼中无法预测的特殊情况出现,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裁量。对于延期审理,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法院既已作出延期审理的裁定,一般而言当事人只能接受

二、关于庭外调解
法律规定庭外调解应当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和前提,因此如果你不愿庭外调解,可以向法院明确提出,请求法院做出判决
第2个回答  2011-04-08
第一延期是否通知你?你可以向法院询问是否有送达延期开庭通知给你
第二 延期审理不可拒绝
第三 离婚必须调解 调解必须参与 不参与法院会直接驳回起诉的
第四 如果你怀疑法院办事程序不合法 可以采取录音等方法保存证据 直接跟纪检反映追问

没有任何通知给我。被告向法院申请延期这个事情还是被告在和我打电话争吵时 说的 我起诉至今已是六个月时间了,那么调解的话 得多久 是不是还得半年呢? 得多长时间才可以在开庭呢?

追答

一审审限六个月 特殊情况可延长 你们如果不是财产关系特别复杂一般六个月就可以审完了
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 你一定要去 如果去了才告知你延期开庭 你可以当场找院长反映情况
延期审理你只能等法院再通知 多跟主审法官打几次电话催

追问

今天我给法官打电话催了 可法官说是因为法院有特别紧急的事情 他们都出差去了 当时走的急 忘了通知我了 ,他说重新安排我案子的开庭时间 等安排好了 在通知我 根本就没有提 被告写延期 庭外调解的那事。重新安排大概得多久才可开庭呢?

追答

他们这样是完全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的
现在就是摆明拖延
你直接找上级法院说明情况吧

第3个回答  2011-04-08
庭外和解是你的权利,诉讼开庭肯定延期了。
第4个回答  2011-04-08
第一,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的规定,“法院通知4月8日开庭”,除了发生上述情形,法院不能随意延期审理。即使“被告向法院写了延期申请”,并且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也应当在公告开庭的三日以前把延期审理的决定送达当事人。既然已经到了公告开庭的日期,就应当如期开庭,当庭决定是否延期审理。“法官出差了”不能成为延期审理的理由,“庭外调解”也不能成为延期审理的理由。所以,法院在公告开庭的当日电话告知“到周一等通知”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二,“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的说法是不确切的。“调解和好”才是审理离婚案件地的必经程序,那些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作为离婚案件必经的调解程序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法官有调解和好的义务,当事人有拒绝和好的权利。调解和好可以在庭前进行,但是,已经决定开庭审理,并且已经到了开庭日期,以庭外调解为由延期审理也没有法律依据。追问

那您说 我该怎么办呢?

追答

第一,你可以直接找法院院长反映情况;第二,你可以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第三,你可以到同级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检察部门投诉。第四,耐心的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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