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家中有四个兄弟姐妹。其中一个姐姐已去世,但其丈夫和儿子不同意签放弃房

申明,请问这200平方米房子按法律要怎么分?重要的需网友们能已专业的角度回答我:因为母亲不愿把父亲的财产分隔给已去世姐姐的丈夫和其儿子,请问用什么法律有效的办法能避开已去世姐姐的丈夫和儿子的房产继承。(附:因为是民房,房产证上的父亲名字房管局按规定不让变更为母亲的名字)

其实不是房产证上是谁名字的问题,这200平米房子属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因此只能将其中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作为遗产继承。如果你父亲有遗嘱的话,则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只能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即由你母亲和你及你的兄弟姐妹及你已去世姐姐的儿子来共同继承,去世姐姐的丈夫无继承权,但她儿子可以代其位参与继承。目前法律没有方法规避不给你姐姐的儿子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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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2
如果你父母共同拥有这套房子超过10年,那么就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这个房子有50%是属于你母亲的。另外的50%才可以作为遗产来分配。
如果没有遗嘱,你的母亲和四个兄弟姐妹都是可以参与分配,各占房产的10%。
你姐姐已经去世,那么她的儿子可以代替她继承这10%。
如果你们有办法证明你的姐姐姐夫及外甥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申请取消他们的继承权。
第2个回答  2011-03-22
因为是民房,房产证上的父亲名字房管局按规定不让变更为母亲的名字——这个我不理解。但按现在通行的操作流程是房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那他过世后就是名字登到你妈一人名下的话,按照继承法,也需要你们子女全部到公证处签字放弃继承权,而你亡过的姐姐的配偶及子女也自然而然地需要签字放弃了。这个弯严格讲绕不过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3-22
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在你母亲拥有这套房子的十分之七的部分(共同财产1/2+1/5),其余的你们兄弟们分配。你的姐姐的儿子有这套房子1/5的财产权属。其余的部分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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