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3-22
如果你父母共同拥有这套房子超过10年,那么就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这个房子有50%是属于你母亲的。另外的50%才可以作为遗产来分配。
如果没有遗嘱,你的母亲和四个兄弟姐妹都是可以参与分配,各占房产的10%。
你姐姐已经去世,那么她的儿子可以代替她继承这10%。
如果你们有办法证明你的姐姐姐夫及外甥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申请取消他们的继承权。
第2个回答 2011-03-22
因为是民房,房产证上的父亲名字房管局按规定不让变更为母亲的名字——这个我不理解。但按现在通行的操作流程是房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那他过世后就是名字登到你妈一人名下的话,按照继承法,也需要你们子女全部到公证处签字放弃继承权,而你亡过的姐姐的配偶及子女也自然而然地需要签字放弃了。这个弯严格讲绕不过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3-22
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在你母亲拥有这套房子的十分之七的部分(共同财产1/2+1/5),其余的你们兄弟们分配。你的姐姐的儿子有这套房子1/5的财产权属。其余的部分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