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