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1)在经济上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2)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即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论他们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必须指出的是,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不影响他们本人对其父母的遗产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女婿的妻子还在世,如果岳父母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指定让女婿继承:女婿就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如果岳父母留下有效遗嘱指定让女婿继承:女婿有权继承;
如果岳父母没有遗嘱,但女婿的妻子先于岳父母去世了,女婿在妻子去世之后赡养了岳父母:女婿取得继承权。
在法定条件下,无权继承。如遗嘱说给与继承的,可以继承
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由逝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如果女婿对逝者尽了非常大的赡养义务,可以有一定的继承份额;
如果遗嘱要求给予女婿继承权的,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