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父母孩子间的房产争夺.

好心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帮帮我吧.... 我的父亲不正经,搞婚外恋,之前还吃喝嫖赌,殴打辱骂我母亲、母亲一气之下去法院申请离婚被法院驳回,父亲不同意,花言巧语骗法官说还爱她,法院见此驳回诉讼人请求,我母亲实在忍受不了以告了2次,扔得此结果后消失近半年(母亲说法律上夫妻分居半年自动离婚?)。
母亲半年没有消息对我也是不闻不问,现家中有我,爷爷奶奶,父亲,4人生活,父亲从我上学时到现在一直都是在吃他母亲,用他母亲的,现在居住这处房子近170平,买时近40万,平房动迁时有奶奶的9万多,且此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有4万贷款尚未还清,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
父亲是一个好玩天天想着赚大钱的性格,不愿意做小买卖,现有朋友给他指路批菜,但刚干2天就要拿房子贷款买车上菜,(房证在我手里,他说不同意就硬性去办挂失贷款)我俩现已没有父子之情,我对他只有恨!这段时间他半夜偷偷趁我睡着领女人回家,现在我已经忍无可忍,今天和他吵吵了起来,他强词夺理,胡搅蛮缠,什么都为他自己考虑,口头说房子是给我的他赚大钱了贷款还上让家人过好,可他今年50了我和他爸妈几乎没花过他一分钱,今天的争吵把事情闹僵了,我说你不想好我也不想好了想法把母亲找回来上法院分家!他冠冕堂皇的说我要是不想好就不念什么感情了,说分家对他更好直接有现钱做买卖!他真的不是个人疯了!!!
我现在寻求好心的叔叔阿姨们帮帮我~ 我该怎么办 ~ 上了法庭我说出这些并有证人,我他俩谁都不跟法院会把房子判给我吗?~剩下贷款我来还!
有做律师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帮帮我这苦命的孩子吧!!!!求求你们了~
我还想让我的奶奶多活二天,奶奶都80了~爷爷83 ~他这么整我奶奶爷爷得上火上死!!!
跪求! 给你们磕头了!!!

谢谢你们!!!!!!!!

1、夫妻分居两年的情况是法律上讲的属于感情破裂,可以离婚。
2、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的,6个月后,起诉一方,还可以再起诉离婚,第二次离婚,法院一般判决离婚。
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的 ,包括债务的继承也是一样。你家的房产再你父母之间进行分割,考虑到你父亲有过错(找证据),你母亲可以多分财产。
4、你家这种情况,最好分了吧 ;你也考虑下自己的情况,是和父母中的哪一个生活呢。

参考法条: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04
法律上不是分居半年自动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其中一条是经过调解夫妻仍然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才算。你父母现在要是离婚,房子在你父亲名下你是不会有利益的,那是他俩的共同财产只有他俩有权平分。这个房子只有作为一方的遗产你才会有继承权。所以你也不用换贷款。另外如果告到法庭,找你这样说你父亲是有过错的,法院会考虑给予无过错方、弱方多多考虑,判决结果可能对你们比较有利。追问

看来无论他怎样我也不会有克制他的法律武器了。看来是该请个律师咨询咨询了.

不过还是真心的谢谢你!!!

追答

恩!找个律师比较有利!毕竟在这里说的都是大概我也只能是给你说个方向,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的。找到律师你详细的跟他说了他会才帮你啊!真心的希望你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1-04-04
现在对你父亲有利,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你母亲又找不着,房子理论上来说根本没你的份,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如果法院判离婚就好了,由于你父亲方有过错,房子可能会大部分判给女方,都这样了,你父母已经符合关系确已破裂了,找好证人证据离婚比较好,劝你母亲回来吧,分居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的,没有这一说,离婚只有通过民政局或法院判决,从法律上讲,只有一方或双方死亡才会自动离婚。请个律师吧。追问

天啊.. 他们俩近50岁人了仅仅给我留下所房贷还未还清的房子竟还没有我的份..
赵哥..除此还有什么对我有利的~ 我还能争取些什么利益.
难道我就忍着让他带女人回家过日子?这个房子我不想动.不想卖了分家.毕竟还有它的价值.

追答

这么说你估计都满十八岁了,等于说独立了,可以脱离家庭了,快成外人了,父母有什么事,你还得出赡养费呢。我认为只有和你母亲联合才最有利,你母亲赢了,东西到最后不都是你的嘛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4-05
你的问题归结为离婚以及与之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问题可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没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至于你家的房子,目前看来其价值为:目前的市场评估价减去你奶奶的9万再减去银行贷款4万。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与你基本无关,所以你不能以还贷款为由独占房子,并且,即使你父母离婚,属于你母亲的份额也只是房产价值的一半。
第4个回答  2011-04-04
朋友,你到底要问什么问题呢?你父母离婚还是房产分割?追问

我只想知道他们离婚了对我,和我奶奶爷爷有什么补偿,房子和钱上.

追答

我个人理解你的问题是,你父母离婚,财产与你及你爷爷、奶奶有什么关系;
夫妻离婚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是他们夫妻二人对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与其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关系。但如果夫妻有尚未成年的子女,又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在离婚时会考虑一方抚养孩子的实际情况,会适当的多分配一些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还有需要赡养老人的,家庭生活压力比较大的,也会适当多分配一些夫妻共同财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