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结果调解和好.再过六个月起诉,法院是不是应该可以判离?

2011年1月25号第一次调解和好,当时双方已经签字.因为当时法官说判决会更慢,而调解和好就第二天可以起算时间(也就是六个月时间7月底就可以再次起诉).当时只想着怎么快怎么来,就糊里糊涂签下了.而现在想想是否不太妥?调解和好是不是说之前的起诉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呢?再过六月后起诉法院是不是又会认定是第一次起诉,还是说之前的调解也认定为一次.六月后的起诉可以离成呢?谢谢各位!
因为是新手,不太了解,还不太明白怎么给分及时处理问题,大家多多包涵!

第1个回答  2011-03-12
六个月后起诉不一定就会离,我代理一个案件,对方起诉四次后法院才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 ,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破裂了,则法院也有可能直接判离了。你若你第二次再起诉离婚,应当会比第一次判离的机率高一此些。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2
第二次起诉不一定会判离。
只能说是判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3-15
第二次起诉不一定会判离。
只能说是判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5个回答  2011-03-12
你好 再次起诉,如果法院查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可不判决离婚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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