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毕业后在南昌一单位工作,由单位给我办理了江西省人才的人事代理和南昌市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户口也挂靠在人才市场。09年9月我从原单位辞职,到人才交流中心将人事代理关系由单位的转成我个人的了,现在我在河北廊坊一私企工作,单位也给办了社保。关于档案和社保等有以下问题:
1、我原籍是陕西的,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已经办理好了我们家这边的准迁证,而且托了熟人说可以把我的户口由非农业户口转成农业户口。如果我的户口迁回原籍而且变成农业户口的话会对社保等产生什么影响?是不是我在原籍就只能办农村的合疗了?
2、我可以把档案从江西人才市场提出来到陕西省人才托管吗?需要什么条件吗?
3、我原来江西的单位缴纳的社保怎么办能转回原籍吗?现在距我辞职已有半年,我原来南昌的医保卡还可以到药店使用吗?(我听有人说一辞职这个就冻结了)。
4、原来在南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我可以提取出来吗?是所有金额都可以提还是只能提取自己缴纳的那一部分?
我想和我有相同情况的应该大有人在,不知别人都是怎么办的,请懂的朋友帮忙解答,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