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父亲死后,母亲有继承权吗?

房子是父亲和母亲结婚之后建的房子,儿子没有出资。父亲把房产证的名字写的是儿子的名字,父亲死后,母亲有继承权吗?
请看清楚,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但儿子没出资。母亲是父亲的第二任配偶,儿子不是母亲亲生的。母亲这边也有几个子女。到底房子归谁?母亲有继承权没?

, 也就是说,这样,爸爸就拥有这房子的产权.否则,按照新的婚姻法
,如果是婚前所买,这只属于婚前所有,父亲是没有这房子产权;但是,如果买房子是在新婚姻法颁布之前,那么按照老婚姻法,
婚前财产在结婚8年之后,就变成共同财产.
(2)如果父亲拥有房子产权,那么:
如果你父亲没有立遗嘱
,那么你亲去世之后,财产的继承权分配是:你母亲一半,所有的儿女拥有另外一半.当然,按照中国传统家庭规则,父母财产只传男不传女,这是另当别论.但是,女儿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会支持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1.房子在父母婚后建,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亲把房屋过户给儿子,且母亲没有异议,视为父母将共同财产赠与儿子。房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3.房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父亲的遗产,不列入继承范围。
4.儿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母亲,配偶,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补充:
房屋在过户给儿子的时候,母亲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赠与。房屋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儿子有赡养母亲的义务,所以,他有义务让老人居住。追问

照你这么说,那母亲该不住这个房子,要走人是吧?现在都要赶我外婆走人了
我是替我外婆讨个公道而已。现在和舅舅(也就是里面的所说的儿子)和我外婆不和,认为我外婆没有权力居住这个房子。

追答

他不尽赡养义务,你们可以起诉他,关系好不好,都得尽赡养义务。

追问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追答

依据上述法条可以主张撤销。
他属于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母亲享有居住权。
父母将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赠与儿子时,基于家庭关系,父母享有继续居住的权利。

参考资料:http://news.sina.com.cn/s/2007-05-29/073011916803s.shtml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4
如果母亲房能出具证据说明房子为她和其丈夫共有财产,也就是说是他们结婚的时候建的,那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母亲是有继承权的;如果父亲在更改房产证写儿子名字的时候,有遗嘱说明房子归属儿子时,母亲是没有继承权的。
第3个回答  2011-03-06
应该没有。按照国家法律子女和配偶都属于第一继承人。 但是遗传仅仅限于父亲的财产。 房子的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 说明房子的合法拥有者是儿子而不是父亲 所以不算是父亲的财产
第4个回答  2011-03-04
首先房子是儿子的,现在儿子健在,不涉及继承问题;
如果儿子先于母亲去世的话,他母亲、配偶及他的子女是有共同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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