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和财产分配。我们是再婚的。他的前妻有三个子女,我这边有两个。请问一下怎么分配房产和

他的子女没有尽到照顾老人的义务,是否会少分点?
他有一个亲生儿子是个残疾人,想在这居住一下。不是经常居住。这种合理不呢?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配,一般情况下是对半分,如果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途径,让法院判决。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其中《婚姻法》第四十条中就提到“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就像你说的情况你如果进到较多的照料抚养义务,法院会酌情增加你的分配所得。
这个嘛,就看在财产分配完之后夫妻双方的意愿了,如果你愿意,孩子就暂时在这住,不愿意,那就不住,那就再商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05
他有一个亲生儿子是个残疾人,想在这居住一下。不是经常居住。这种合理不呢?
回答:这样的事还要问,不怕别人笑话吗?亲生儿子是个残疾人,就应该对他多加关照,才是合格的继母。
第2个回答  2011-03-03
共同财产,共同分割,房屋分两种情况,婚前财产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11-03-03
孩子是都有继承权 但是没有尽到照顾老人的义务的。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