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修改):
为加强和规范太极拳爱好者在太极拳培训班培训期间的各项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建立健全各类培训档案,并为学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本着“谁办班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领导负责和督察测评制度。由教学系、校主要领导专门负责培训期间的管理,包括教学、学员安全、住宿、后勤服务、饮食、卫生等工作,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严防出现突发事件,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由学院领导和成人教育部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察及测评;培训结束成人教育部将测评结果和教学、管理等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做出书面总结上报学院。
二、学员入学教育制度。各有关系、校对各类培训学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要求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教程,未完成培训教程或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不予办理有关证书。
三、班主任考勤制度。班主任负责培训学员和授课教师的考勤工作,考勤结果由校、系领导签批统一交到成人教育部,记入学员培训档案及授课教师业务档案。
四、重点岗位责任制度。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安全保卫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医务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统一收费公示制。按学院规定统一收取培训的各项费用,不允许以其它名目的乱收费,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培训班备案制度。班主任必须如实填写学员学籍表内对学员的鉴定并签字方可上交,各系、校在规定时间统一交各类培训表、花名册,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填报的学员学籍表、学员成绩单、各科试卷交成人教育部备案,由成人教育部负责备案及上报。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七、班主任管理制度。培训班的班主任聘用,由各系(校)根据短训班需要自行聘用,其职责执行《成教部班主任管理办法》中的班主任职责。班主任津贴发放,按天计算,每天5元,培训班结束后由所在系(校)做表,报成教部审核,分管院长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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