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问题,有点难度,希望懂法的朋友看看!!

2005年12月切伤了手指,掉了一块肉,在医院做了植皮手术,医药费差不多3000元老板付的.后来好了以后明显手指发瘪,不圆润,手指伤处发麻,不能用力拿东西,拿东西会痛,我以为时间长会好的.可是一年多了还是没好,发麻,不能拿东西,我现在不在那上班了,现在想索赔可以吗?希望懂相关法律的大哥,大姐,能帮帮我.

可以索赔。
虽然民诉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但:
你是刚刚发现新的损害结果,而且可以证明跟当初损害有因果关系,
你现在做一个伤残鉴定,做出以后 据此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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