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本人自06年开始在外地工作,社保一直在原籍当地缴纳,具体开始时间是2003年。后续因公司替我在香港办理了保险,所以06年以后我未在户籍地缴社保金,现在得到通知补交社保金的同时要支付很高的违约金。截至2011年补齐社保金大约不到八千元,但是违约金却高达万元,合计大约要缴纳2万元才可。
谁知道这种日提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基数是什么?
对不起,是我错了,可惜改不了。正确的说法是滞纳金。
参照:http://economy.southcn.com/e/2010-04/27/content_11443728.htm
滞纳金的计算方法?
另外,有封顶吗?我可以不交滞纳金只补齐社保金吗?如果不可以,有什么办法可以妥善处理此麻烦??
万分感谢!
请问基数计算是怎么算的?他们不给解释,直接拿张纸让我自己看。
追答所谓基数是每年社保局按当地上年职工平均收入计算出来的,然后按60%-300%制定出六个基数档,而你的基数是按最低基数档给你算出来的。
落实过情况,滞纳金也就是违约金一定免不了。之前是挂靠单位,自己交社保,现在转个人,那部分只能自己补了。
追答那没办法,你自己挂靠导致的。
建议大家没有必要挂靠单位代缴,自谋职业者就可以。
谢谢你,我想问有封顶之说吗?比如累计到一定程度是否可以一次性缴纳,它不再滚提。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必须挂靠,否则人事关系不能处理。
按照这种说法,自谋职业者不是很悲催?外地工作,在户籍当地缴纳社保不满15年再转到外地再缴纳15年,何时到头呢?
抱歉,这个滞纳金,地区规定,不晓得你那边的具体情况。建议你还是直接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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