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很久以前办了一张信用卡,放女朋友那里,分手以后才发现,信用卡严重透支了,于是才发现由于我们都已经换电话,银行一直没有联系到我们,现在停卡了,钱也还了,但是却没办法激活,听说这严重影响到信用记录,如果持续使用就会减少信用记录保存年限,到底是什么原因没办法激活呢? 又有什么办法可以激活呢?
民生银行信用卡,被停以后需要尽快把欠款还上,然后致电民生银行电客服热线95568申请恢复卡片状态,能否恢复以审核结果为准。因为逾期冻结,持卡人的征信会受到影响。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第五十五条 信用卡卡片的有效期为三至五年,以持卡人收到的信用卡卡面上列印的日期为准,过期自动失效。卡片到期时,本行可根据持卡人资信状况等因素确定是否要求持卡人履行更换新卡手续,如需履行会通知持卡人。对有效期内未激活的信用卡,本行可不提供到期换卡服务。
持卡人若在卡片到期后不愿换领新卡,应在卡片到期之日前提前三个月以书面、致电本行信用卡服务热线或本行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本行并交还卡片,否则视为持卡人到期自愿更换新卡,更换后的新卡需持卡人激活方可使用。
已过期的信用卡,持卡人在按照本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前不能继续使用(收入款项除外),如持卡人未及时办理更换新卡手续而造成信用卡无法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持有或使用信用卡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卡片的到期失效、更换或销户而消灭或改变。
本合约、章程及其他业务规定对已过期的信用卡继续有效,同时本行继续保留对信用卡的管理权、追索权和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包括违约金、年费、手续费、利息等)等权利。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第四十八条 持卡人有权向本行索取对账单,自索取日起前三个月内的纸质对账单免费,前十二个月内的纸质对账单可享每年第一份免费,索取其他时期的对账单须支付补制对账单手续费。持卡人未收到对账单应主动致电本行信用卡服务热线查询。
持卡人在最近的账单日后十五个自然日内仍未收到对账单时,应向本行主动查询或索取对账单,否则视同持卡人已收到对账单且已知悉本期账单详情。若持卡人对于对账单中的交易有异议,应在最后还款日前提出查对要求,否则视同持卡人认可全部交易。
持卡人有权在上述异议期限内要求对其信用卡交易账务进行核查并请求本行调阅签账单或退款单,但持卡人应说明充分理由并提交签购单据等本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查证结果确认前,持卡人应及时还款,如不及时还款可能对持卡人信用记录产生影响。
如经查证认定相关交易应属有效的信用卡交易,则持卡人承担有关交易款项及相应利息、调单手续费等费用;如不应由持卡人承担责任的,本行负责将有关交易款项退回(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因持卡人在临时调高额度期限届满前未归还欠款导致超过信用额度,或因利息、费用等其他原因导致超过信用额度的,属于超额使用信用额度。对于上述情形,持卡人不得以超过信用额度为由拒绝归还信用卡账户欠款。
第五十条 持卡人以外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预借现金所产生的该种货币与清算币种之间的清算汇率依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VISA/MasterCard/美国运通/JCB等信用卡组织规定办理。
持卡人的外币债务应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行要求的币种偿还;如允许且以人民币在本行购汇偿还,则按本行确定的汇价及相关手续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民生银行信用卡,被停以后需要尽快把欠款还上,然后致电民生银行电客服热线95568申请恢复卡片状态,能否恢复以审核结果为准。因为逾期冻结,持卡人的征信会受到影响。
这时候千万不要去销卡,销卡就意味着不良记录一直在那儿,银行会质疑你的诚信,对于未来再申请其他信用卡或者贷款产生不好的影响。解冻卡片并保持良好的持续的消费记录24个月,这样未来再申请其他信用卡,或者申请车贷、房贷的时候就不会受影响。
扩展资料:
民生银行信用卡利息与费用
(1)信用卡激活后,持卡人应支付激活后当年的年费,年指以核卡日起计算12个月为一年。每年年费均列入当年对应账单期的应缴款内。
(2)对持卡人的非预借现金交易,从记账日起至最后还款日(含)之间的时间段为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应还款项的,则无需支付当期刷卡消费交易款项透支利息。免息还款期最长51个自然日,本行可在有关金融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调整。
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含)全额还款的,所有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按透支利率计收自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按透支利率自记账日持续计息。
(3)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账户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对应的年化利率上限为18.250%,下限为12.755%(受每月天数不同及持卡人还款情况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年化利率与上述年华利率可能存在差异)。
实际适用于持卡人的利率由本行根据持卡人资信情况确认,本行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并通知持卡人。
(4)持卡人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可于当期最后还款日前(含)将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本行。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的,所有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按透支利率计收自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按透支利率自记账日持续计息。
如持卡人未能于最后还款日前(含)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时,除应支付透支利息之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以下部分金额之总和:上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100%;超限部分100%;分期分摊资金100%;信用额度内其他未还消费款及预借现金的10%(随最低还款额比例变化而变化);其他全部应付款项的100%。
如当期账单透支余额低于上述金额总和,则最低还款额以当期账单透支余额为限。持卡人如同时持有本行两张以上的信用卡,其每期最低还款额为其持有的各卡的最低还款额的总和。我行有权根据客户用卡综合表现调整客户名下信用卡最低还款额比例,具体以银行通知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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