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没房产证的怎么赔偿啊

我家是大连农村的最近听说要拆迁可是我家的平房没有房产证。都盖了好几年了。请问这样的房子给不给补偿啊。补偿标准是多少。盖房子的钱能不能赔回来。。。我家是做买卖的如果有营业许可证。是不是可以多赔钱啊。 不懂勿扰。谢谢

2019年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 1950——1970年间建造的房屋;

2. 属于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政策规划区内的房屋;

3. 建房屋时依法建造,属于合法无房产证的房屋;

4. 祖辈世代传下来的祖屋。

但有3类房屋没有补偿的:

1. 屋主已不具备农村户口的;

2. 房屋已破烂不堪,不再具有市场价值的;

3. 私自在耕地上建房等违建房屋。

资料扩展:

规定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3种:

1. 货币补偿。通俗来讲就是你被拆迁的物业及附属物市场价值是多少,拆迁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补偿款,及补偿钱给你。

2. 产权置换。若被拆迁方要求补偿房子而不是物业,这时候会根据有专业评估机构对你的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拆迁方会以同等价值的房子来交换。

3. 综合型补偿。结合以上两种方式进行补差,这种补偿方式主要发生在被拆迁方所需房屋价值低于原房地产价值,或者拆迁方提供选择的房地产价值低于被拆迁房地产价值的情况下。在目前土地供给被国家垄断的行情下,土地越来越值钱,房屋也在不断升值,被拆迁房屋价值大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光靠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已经无法得到土地使用权,故只能结合以上两种方式进行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07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要是合法建筑就可以得到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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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10

1、农村房屋拆迁时房产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农村房子的拆迁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一般房屋应该有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齐全,说明盖房是经过了批准的,两证不齐,有可能是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即使不属于建设需要拆迁的房屋,也有可能被强拆,如果是这亲,强拆没有补偿,更不存在标准的问题。


2、但是大多数的农村房屋两证都不齐全。有房产证,确实是拆迁补偿的有力证据之一,在城市这是主要依据,如果在农村的话,就应该区别对待了,因为大部分地方者没有办房产证的,现在的房产证政策只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这是建立在具有国有土地性质的政策。而农村的土地现在还是集体土地,国家还没有出台过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一定要办房屋权属登记的政策。


3、所以,农村房屋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农村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办理房产登记的办法之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成了唯一可证明拥有该处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之一。所以,只要你拥有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那么和当地同时拥有房产证的产权所有人的权利是一样的,房屋如果要求被拆迁也享有同持有房产证的农户具有同等的权利。

拓展资料:

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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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9-03
现在各地的赔偿标准还不太确定,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一番就是很高的标准了。
参考下: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操作实务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 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农村房屋评估的律师操作指引
1,当事人经协商对被拆迁房屋价格达不成一致时,律师应提醒委托人及时聘请评估机构依法评估。
2,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房屋装饰应单独出具评估报告。
3,估价时点为土地征收公告之日。
4,居住房屋只评估单价,非居住房屋评估总价。
5,评估报告:估价机构应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格式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经估价机构审核并加盖机构公章。
对附属物、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的评估律师操作指引
1,附着物评估:按照省、市级政府发布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
2,在建工程评估:一般应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在建工程评估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参数或规划设计方案等为依据,工程建设进度以政府管理部门通知停工时的状态为准。
3,临时建筑评估: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评估其建筑物残值。
应进行必要的协助评估

只要面积是不够的,在鉴定的时候还需要考虑附属设施等其他因素,而且各地赔偿标准不一。现在很难给出一个具体的价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1-01

无房产证拆迁怎么赔偿,目前如何规定?拆迁户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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