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大连农村的最近听说要拆迁可是我家的平房没有房产证。都盖了好几年了。请问这样的房子给不给补偿啊。补偿标准是多少。盖房子的钱能不能赔回来。。。我家是做买卖的如果有营业许可证。是不是可以多赔钱啊。 不懂勿扰。谢谢
2019年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 1950——1970年间建造的房屋;
2. 属于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政策规划区内的房屋;
3. 建房屋时依法建造,属于合法无房产证的房屋;
4. 祖辈世代传下来的祖屋。
但有3类房屋没有补偿的:
1. 屋主已不具备农村户口的;
2. 房屋已破烂不堪,不再具有市场价值的;
3. 私自在耕地上建房等违建房屋。
资料扩展:
规定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3种:
1. 货币补偿。通俗来讲就是你被拆迁的物业及附属物市场价值是多少,拆迁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补偿款,及补偿钱给你。
2. 产权置换。若被拆迁方要求补偿房子而不是物业,这时候会根据有专业评估机构对你的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拆迁方会以同等价值的房子来交换。
3. 综合型补偿。结合以上两种方式进行补差,这种补偿方式主要发生在被拆迁方所需房屋价值低于原房地产价值,或者拆迁方提供选择的房地产价值低于被拆迁房地产价值的情况下。在目前土地供给被国家垄断的行情下,土地越来越值钱,房屋也在不断升值,被拆迁房屋价值大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光靠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已经无法得到土地使用权,故只能结合以上两种方式进行补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要是合法建筑就可以得到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农村房屋拆迁时房产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农村房子的拆迁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一般房屋应该有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齐全,说明盖房是经过了批准的,两证不齐,有可能是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即使不属于建设需要拆迁的房屋,也有可能被强拆,如果是这亲,强拆没有补偿,更不存在标准的问题。
2、但是大多数的农村房屋两证都不齐全。有房产证,确实是拆迁补偿的有力证据之一,在城市这是主要依据,如果在农村的话,就应该区别对待了,因为大部分地方者没有办房产证的,现在的房产证政策只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这是建立在具有国有土地性质的政策。而农村的土地现在还是集体土地,国家还没有出台过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一定要办房屋权属登记的政策。
3、所以,农村房屋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农村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办理房产登记的办法之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成了唯一可证明拥有该处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之一。所以,只要你拥有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那么和当地同时拥有房产证的产权所有人的权利是一样的,房屋如果要求被拆迁也享有同持有房产证的农户具有同等的权利。
拓展资料:
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无房产证拆迁怎么赔偿,目前如何规定?拆迁户一定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