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对男方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以上法律说明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媳妇与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媳妇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
扩展资料
孝顺儿媳赡养四位老人
解本荣是个普普通通的汉族农村妇女。1957年8月出生于大码头镇东流桥村,小学文化,群众。1981年9月结婚,婚后生活在大码头镇央三村。多年来,她孝敬公婆,团结邻里,乐于助人。特别是她悉心照顾公婆,并将无儿无女的大公婆、二婆婆义务赡养,几十年如一日照顾4位老人却毫无半句怨言,成为全村妇女们争相学习的榜样。她用自己的行动、用真挚的爱心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道诠释的淋漓尽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赡养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大众网-孝顺儿媳赡养四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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