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式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第二天就不来了,也没做任何交接,是不是可以按旷工处理。

公司正式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第二天就不来了,也没做任何交接,是不是可以按旷工处理。直接来公司交接工作。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制度公示过,是否合理呢
我们是15日发上月工资,春节过后也就是9日,她来交的辞职申请,然后就不来了。11号过来写了交接表,写了一半未完成,然后就走了,也没有把表留下。再联系就说不来了,说公司没发她上月工资,她要告公司。我们员工手册是定为旷工三天就除名了,不存在工资争议是对本月工资还是说上月的就可以不发给她?交接期间只发基本平均工资,是不是可以只发她最低生活费呢。如果她一直不来,也不办接触合同的手续,公司应该怎么办?

哦,老板很被动耶。是这样的,如果合同约定辞职或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员工离职申请提交后第二天就不来了,不出勤自然就不用发工资,况且一般情况下旷工三天就除名了,所以不存在工资争议。问题是由于员工违约在先,而且不办交接手续,第三天头上就可以通知他,旷工已三天,速来公司处理,否则做除名处理。而且保留提交仲裁的权利。争取和员工达成新的协议,交接期间只发基本平均工资,这样就把这个事办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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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6
首先要看在什么前提下:1、单位有无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比如说劳动合同未签、社会保险未为劳动者缴纳等。这样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用人单位的,因为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2、如果不存在上述的话,那肯定要以旷工处理。如果给你单位造成损失的话,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要求其赔偿。3、单位要按解除流程 合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2个回答  2011-02-16
我们公司就是这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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