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14
11-10-18浏览(2071) 问:前不久,公安机关找到蔡某,说有个刑事案件想让蔡某配合一起进行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问了一些问题,最后让蔡某在笔录上签名和按手印。请问,询问证人还需要按手印吗? 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也适用于许多询问证人、被害人。因此,在对你进行询问后,询问笔录应当交给你核对或者宣读。如记录有差借或者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捺指印。笔录经你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捺指印,并在未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盖章)、捺手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规定填写齐全。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