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婚前已我个人名义贷款买了房,首付是由我自己交的
10年内还清贷款,贷款以后的一年,我跟老公结婚了.
婚后半年把所有的贷款还清了.也就是提前好多年就全部还清的贷款
请问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属于我们2个人的?
如何分割?买的时候是40多万,现在涨到了90多万了,房屋是不是于他无关?
如果真起诉的话,给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证明我个人的财产,于他无关呢?
还是有什么说道?请明白人讲清楚一些,不要复制了,简单明了就可以了
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如果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⑴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⑵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⑷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⑸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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