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掉,眼不见心不烦
“我恋爱了那么多次,如果前任送我的东西我都留着,估计现在屋里都堆成山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恋爱,男人都喜欢送我东西,不管是大礼物小礼物,都是很名贵的东西。但是,那些东西在恋爱中对我来说都很有意义,能带的我都会带在身上或者放在包里。
但是,一旦分手了,我就觉得那些东西毫无意义了,看见它们就像看见了前任一样,超级反感。我不想让自己睹物思人,不想因为那些前任送的东西动任何情绪。每次分手,没有那些东西都已经让我很痛苦了,把那些东西留在身边会让我更痛苦。
所以,我分手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前任送的东西全部丢掉,这样才能眼不见心不烦。
很多东西其实在恋爱时都是我很重视的,有名牌衣服,名牌包包,各种色号的口红,各种各样的化妆品,首饰等等,但是分手了我就一样也不想留,不管是戴在身上的还是用的,如果分手后我还留着,我会很不舒服,我宁愿自己花钱再去买,也不愿再用前任给的东西。
分手后对于对方送的礼物无非就几种做法:1、直接扔掉或送还,再也不想看到;2、藏放在一个角落;3、能用的就用,不能用的扔掉或卖掉;4、留着,当做纪念和回忆。
接扔掉或送还的很多人都有以这样的理由来作为行为的动力,那就是“睹物思人”,看到礼物我就想起他/她,但这里的似乎是不明确的,什么不明确?就是情绪不明确!看到礼物是想起开心的事情呢还是伤心的事呢?
通常第一种人想到的往往是一种负面的,看到东西想到的是他/她的不好,他/她为什么要和自己分手?我这样爱他/她?多是一种愤怒消极的情感,这种情感自然是不舒服的,所以人的潜意识就要把避免这种不舒服,于是就通过消除的方式,把这些能引起回忆线索的礼物通通扔掉。这样才获得一种平衡感和快感!
藏放在一个小角落或箱子里,这类人虽然能够正视分手的事实,但内心却难以平复。不忍心将曾经的点滴舍弃,可以说是真的爱过。对方送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一个回忆,所以不舍得将回忆扔掉。但矛盾的是又不敢面对内心的情感!舍不得丢弃,又不敢面对。只好将其收藏起来。这样的人用情很深,但毕竟物是人非,如果看到之前的礼物的话,估计又要伤心一阵子!
能用的就用,不能用的就送或卖掉的做饭法虽然没有第一种受众面那样广,却被很多人表示很实用。实用主义为上嘛,礼物毕竟是花钱买来的,扔掉多浪费啊!看到东西虽然能想起那个人,也只是在自己内心寂寞的时候,时间长了,日子还是要过的。
留着,当做纪念和回忆。不得不说这是最成熟的一种做法,能够很坦然的面对过去,和接受现实。每个人在尘世都会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但喜欢的人不一定能够陪伴我们一直走下去。就比如一列车终究会有人下车的,但也有人上车。这辈子能遇到几个喜欢自己的,和自己喜欢的人都是不容易的。所以要做的就是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