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平潭人,我老公是外地的,我的一家三口户口都落在我村里,村里分地时我没公到地请问我有权分地吗

我之前有田地的,现在重新分就没有我的份,合理吗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妇女享有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权利,如果村里分地时没有分给你及你全家土地,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投诉,要求他们停止侵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要求他们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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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4
应该有吧,不过我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从来没分到过地,呵呵
第2个回答  2011-02-14
户口在应该有的
第3个回答  2011-02-14
不合理,但是现在都这样处理的。女的嫁出去前有地,嫁出去后就没地分了。

如果想保留土地,必须招上门女婿。
第4个回答  2011-02-14
不合理
第5个回答  2011-02-16
不知道啊 我老家那里也在分地 反正能分到的话也有赔偿金 还是要点土地好 但是我妹妹也有户口 但是不能分地 因为年纪小 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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