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中戏 北电 上戏表演系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如考生已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请考生提供"省统考合格证"的复印件。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同时兼报其它专业的考生,报考材料请自备两份。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北电、中戏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专科高职艺术院校。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中戏、北电报名考试日程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必须本人面报,不接受函报。
文化考试
1.表演专业按招生计划的2-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底运动鞋。
2.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5.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6.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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